者的特定技术特征,因此它与权利要求1或与权利要求2均有
单一性。
【例3】
权利要求1:一种插头,特征为A。
权利要求2:一种插座,特征与A相应。
现有技术中没有公开和暗示具有特征A的插头及相应的插
座,这种插头和插座不是显而易见的。
说明:权利要求1与2具有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其要求
保护的插头和插座是相互关联且必须同时使用的两种产品,因
此有单一性。
【例4】
权利要求1:一种用于直流电动机的控制电路,所说的电
路具有特征A。
权利要求2:一种用于直流电动机的控制电路,所说的电
路具有特征B。
权利要求3:一种设备,包括一台具有特征A的控制电路
的直流电机。
权利要求4:一种设备,包括一台具有特征B的控制电路
的直流电机。
从现有技术来看,特征A和B分别是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
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而且特征A和B完全不相关。
说明:特征A是权利要求1和3的特定技术特征,特征B
是权利要求2和4的特定技术特征,但A与B不相关。因此,
权利要求1与3之间或者权利要求2与4之间有相同的特定技
术特征,因而有单一性;而权利要求1与2或4之间,或者权
利要求3与2或4之间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因而
无单一性。
【例5】
权利要求1:一种灯丝A。
权利要求2:一种用灯丝A制成的灯泡B。
权利要求3:一种探照灯,装有用灯丝A制成的灯泡B和
旋转装置C。
与现有技术公开的用于灯泡的灯丝相比,灯丝A是新的并
具有创造性。
说明:该三项权利要求具有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灯丝A,
因此它们之间有单一性。
【例6】
权利要求1:一种制造产品A的方法B。
权利要求2:一种制造产品A的方法C。
权利要求3:一种制造产品A的方法D。
与现有技术相比,产品A是新的并具有创造性。
说明:产品A是上述三项方法权利要求的相同的特定技术
特征,这三项方法B、C、D之间有单一性。当然,产品A本身
还可以有一项产品权利要求。如果产品A是已知的,则其不能
作为特定技术特征,这时应重新判断这三项方法的单一性。
【例7】
权利要求1:一种树脂组合物,包括树脂A、填料B及阻
燃剂C。
权利要求2:一种树脂组合物,包括树脂A、填料B及抗
静电剂D。
本领域中树脂A、填料B、阻燃剂C及抗静电剂D分别都
是已知的,且AB组合不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的贡献,而ABC
的组合形成了一种性能良好的不易燃树脂组合物,ABD的组合
也形成了一种性能良好的防静电树脂组合物,它们分别具有新
颖性和创造性。
说明:尽管这两项权利要求都包括相同的特征A和B,但
是,A、B及AB组合都不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的贡献,权利要
求1的特定技术特征是ABC组合,权利要求2的特定技术特征
是ABD组合,两者不相同也不相应,因此,权利要求2与权利
要求1没有单一性。
2222不同类独立权利要求的单一性
【例8】
权利要求1:一种化合物X。
权利要求2:一种制备化合物X的方法。
权利要求3:化合物X作为杀虫剂的应用。
(1)第一种情况:化合物X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说明:化合物X是这三项权利要求相同的技术特征。由于
它是体现发明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即特定技术特
征,因此,权利要求1至3存在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权利要
求1、2和3有单一性。
(2)第二种情况:通过检索发现化合物X与现有技术相比
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
说明: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或创造性,不能被授予专
利权。权利要求2和3之间的相同技术特征仍为化合物X,但
是,由于化合物X对现有技术没有作出贡献,故不是相同的特
定技术特征,而且,权利要求2和3之间也没有相应的特定技
术特征。因此,权利要求2和3之间不存在相同或相应的特定
技术特征,缺乏单一性。
【例9】
权利要求1:一种高强度、耐腐蚀的不锈钢带,主要成分
为(按%重量计)Ni=20~50,Cr=15~19,Mo=1~2及平
衡量的Fe,带的厚度为05mm~20mm,其伸长率为02%时
屈服强度超过50kg/mm2。
权利要求2:一种生产高强度、耐腐蚀不锈钢带的方法,
该带的主要成分为(按%重量计) Ni=20~50,Cr=15~19,
Mo=1~2及平衡量的Fe,该方法包括以下次序的工艺步骤:
(1)热轧至20mm~50mm的厚度;
(2)退火该经热轧后的带子,退火温度为800℃ ~1000℃;
(3)冷轧该带子至05mm~20mm厚度;
(4)退火:温度为1120℃ ~1200℃,时间为2~5分钟。
与现有技术相比,伸长率为02%时屈服强度超过50kg/mm2
的不锈钢带具有新颖性和创造性。
说明:权利要求1与2之间有单一性。该产品权利要求1
的特定技术特征是伸长率为02%时屈服强度超过50kg/mm2。
方法权利要求2中的工艺步骤正是为生产出具有这样的屈服强
度的不锈钢带而采用的加工方法,虽然在权利要求2的措词中
没有体现出这一点,但是从说明书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因此,
这些工艺步骤就是与产品权利要求1所限定的强度特征相应的
特定技术特征。
本例的权利要求2也可以写成引用权利要求1的形式,而
不影响它们之间的单一性,如:
权利要求2:一种生产权利要求1的不锈钢带的方法,包
括以下工艺步骤:
(步骤(1) 至(4) 同前所述,此处省略。)
【例10】
权利要求1:一种含有防尘物质X的涂料。
权利要求2:应用权利要求1所述的涂料涂布制品的方法,
包括以下步骤:(1) 用压缩空气将涂料喷成雾状;(2) 将雾状
的涂料通过一个电极装置A使之带电后再喷涂到制品上。
权利要求3:一种喷涂设备,包括一个电极装置A。
与现有技术相比,含有物质X的涂料是新的并具有创造
性,电极装置A也是新的并具有创造性。但是,用压缩空气使
涂料雾化以及使雾化涂料带电后再直接喷涂到制品上的方法是
已知的。
说明:权利要求1与2有单一性,其中含X的涂料是它们
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权利要求2与3也有单一性,其中电极
装置A是它们相同的特定技术特征。但权利要求1与3缺乏单
一性,因为它们之间缺乏相同或者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例11】
权利要求1:一种处理纺织材料的方法,其特征在于用涂
料A在工艺条件B下喷涂该纺织材料。
权利要求2:根据权利要求1的方法喷涂得到的一种纺织
材料。
权利要求3:权利要求1方法中用的一种喷涂机,其特征
在于有一喷嘴C能使涂料均匀分布在纺织材料上。
现有技术中公开了用涂料处理纺织品的方法,但是,没有
公开权利要求1的用一种特殊的涂料A在特定的工艺条件B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