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引 言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
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申请专
利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具备创造性是授予其专利权的必要条件之
一。本章仅对发明的创造性审查作了规定。
2发明创造性的概念
发明的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
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
21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所述的现有技术,是指专利法第
二十二条第五款和本部分第三章第21节所定义的现有技术。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中所述的,在申请日以前由任何
单位或个人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
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的内容,不属于现有技
术,因此,在评价发明创造性时不予考虑。
22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是指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
员来说,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所
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仅仅通过合乎逻辑
的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
见的,也就不具备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23显著的进步
发明有显著的进步,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
益的技术效果。例如,发明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和不
足,或者为解决某一技术问题提供了一种不同构思的技术方
案,或者代表某种新的技术发展趋势。
24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应当基于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
的知识和能力进行评价。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也可称为
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是指一种假设的“人”,假定他知晓申请
日或者优先权日之前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有的普通技术知识,
能够获知该领域中所有的现有技术,并且具有应用该日期之前
常规实验手段的能力,但他不具有创造能力。如果所要解决的
技术问题能够促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其他技术领域寻找技术
手段,他也应具有从该其他技术领域中获知该申请日或优先权
日之前的相关现有技术、普通技术知识和常规实验手段的
能力。
设定这一概念的目的,在于统一审查标准,尽量避免审查
员主观因素的影响。
3发明创造性的审查
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备创造性,只有在该发明具备新
颖性的条件下才予以考虑。
31审查原则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审查发明是否具备
创造性,应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同时还应
当审查发明是否具有显著的进步。
在评价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时,审查员不仅要考虑发明的
技术方案本身,而且还要考虑发明所属技术领域、所解决的技
术问题和所产生的技术效果,将发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
与新颖性“单独对比” 的审查原则(参见本部分第三章第
31节) 不同,审查创造性时,将一份或者多份现有技术中的
不同的技术内容组合在一起对要求保护的发明进行评价。
如果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具备创造性,则不再审查该独立权
利要求的从属权利要求的创造性。
32审查基准
评价发明有无创造性,应当以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为
基准。为有助于正确掌握该基准,下面分别给出突出的实质性
特点的一般性判断方法和显著的进步的判断标准。
321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判断
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是要判断对本领
域的技术人员来说,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
易见。
如果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显而易见的,则不
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反之,如果对比的结果表明要求保护
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非显而易见的,则具有突出的实质性
特点。
3211判断方法
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
可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
(1)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
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
性特点的基础。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例如可以是,与要求保护
的发明技术领域相同,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者用
途最接近和/或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或者
虽然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
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应当注意的
是,在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时,应首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
相近的现有技术。
(2)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在审查中应当客观分析并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为此,首先应当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
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
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说,发明实际解决
的技术问题,是指为获得更好的技术效果而需对最接近的现有
技术进行改进的技术任务。
审查过程中,由于审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可能
不同于申请人在说明书中所描述的现有技术,因此,基于最接
近的现有技术重新确定的该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可能不
同于说明书中所描述的技术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根据审
查员所认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重新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
问题。
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可能要依据每项发明的具体情况而
定。作为一个原则,发明的任何技术效果都可以作为重新确定
技术问题的基础,只要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从该申请说明书中所
记载的内容能够得知该技术效果即可。
(3)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
而易见
在该步骤中,要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
术问题出发,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
否显而易见。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
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
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即发明实际
解决的技术问题)的启示,这种启示会使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在
面对所述技术问题时,有动机改进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并获得
要求保护的发明。如果现有技术存在这种技术启示,则发明是
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下述情况,通常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i)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本领域中解决该重
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或教科书或者工具书等中披露
的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
【例如】
要求保护的发明是一种用铝制造的建筑构件,其要解决的
技术问题是减轻建筑构件的重量。一份对比文件公开了相同的
建筑构件,同时说明建筑构件是轻质材料,但未提及使用铝
材。而在建筑标准中,已明确指出铝作为一种轻质材料,可作
为建筑构件。该要求保护的发明明显应用了铝材轻质的公知性
质。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ii)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
段,例如,同一份对比文件其他部分披露的技术手段,该技术
手段在该其他部分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
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例如】
要求保护的发明是一种氦气检漏装置,其包括:检测真空
箱是否有整体泄漏的整体泄漏检测装置;对泄漏氦气进行回收
的回收装置;和用于检测具体漏点的氦质谱检漏仪,所述氦质
谱检漏仪包括有一个真空吸枪。
对比文件1的某一部分公开了一种全自动氦气检漏系统,
该系统包括:检测真空箱是否有整体泄漏的整体泄漏检测装置
和对泄漏的氦气进行回收的回收装置。该对比文件1的另一部
分公开了一种具有真空吸枪的氦气漏点检测装置,其中指明该
漏点检测装置可以是检测具体漏点的氦质谱检漏仪,此处记载
的氦质谱检漏仪与要求保护的发明中的氦质谱检漏仪的作用相
同。根据对比文件1中另一部分的教导,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能
容易地将对比文件1中的两种技术方案结合成发明的技术方案。
因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iii)所述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
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
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该重新确定的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
相同。
【例如】
要求保护的发明是设置有排水凹槽的石墨盘式制动器,所
述凹槽用以排除为清洗制动器表面而使用的水。发明要解决的
技术问题是如何清除制动器表面上因摩擦产生的妨碍制动的石
墨屑。对比文件1记载了一种石墨盘式制动器。对比文件2公
开了在金属盘式制动器上设有用于冲洗其表面上附着的灰尘而
使用的排水凹槽。
要求保护的发明与对比文件1的区别在于发明在石墨盘式
制动器表面上设置了凹槽,而该区别特征已被对比文件2所披
露。由于对比文件1所述的石墨盘式制动器会因为摩擦而在制
动器表面产生磨屑,从而妨碍制动。对比文件2所述的金属盘
式制动器会因表面上附着灰尘而妨碍制动,为了解决妨碍制动
的技术问题,前者必须清除磨屑,后者必须清除灰尘,这是性
质相同的技术问题。为了解决石墨盘式制动器的制动问题,本
领域的技术人员按照对比文件2的启示,容易想到用水冲洗,
从而在石墨盘式制动器上设置凹槽,把冲洗磨屑的水从凹槽中
排出。由于对比文件2中凹槽的作用与发明要求保护的技术方
案中凹槽的作用相同,因此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有动机将对比文
件1和对比文件2相结合,从而得到发明所述的技术方案。因
此可认为现有技术中存在上述技术启示。
3212判断示例
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涉及一种改进的内燃机排气阀,该排
气阀包括一个由耐热镍基合金A制成的主体,还包括一个阀头
部分,其特征在于所述阀头部分涂敷了由镍基合金B制成的覆
层,发明所要解决的是阀头部分耐腐蚀、耐高温的技术问题。
对比文件1公开了一种内燃机排气阀,所述的排气阀包括
主体和阀头部分,主体由耐热镍基合金A制成,而阀头部分的
覆层使用的是与主体所用合金不同的另一种合金,对比文件1
进一步指出,为了适应高温和腐蚀性环境,所述的覆层可以选
用具有耐高温和耐腐蚀特性的合金。
对比文件2公开的是有关镍基合金材料的技术内容。其中
指出,镍基合金B对极其恶劣的腐蚀性环境和高温影响具有优
异的耐受性,这种镍基合金B可用于发动机的排气阀。
在两份对比文件中,由于对比文件1与专利申请的技术领
域相同,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且公开专利申请的技术特征
最多,因此可以认为对比文件1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